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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技师学院 关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学院奖学金的评选表彰办法
发布时间:2013-08-20


为扎实做好我院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院奖学金评选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风、班风、校风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能力强。班委组织健全,班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力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能创造性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2、班风建设好。团结互助,上进心强,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尊敬师长,服从班主任教育管理,认真执行学院规章制度;班级工作认真规范,好人好事多;严格遵守法纪和校规校纪,学内无严重违纪现象发生,违纪率控制在2%以下;班级能很好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在争先创优活动中成绩显著。

3、学习气氛浓。学习勤奋,互帮互学,课堂纪律好,不及格率在5%以内

4、集体观念强。关心热爱集体,维护学院荣誉,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活动,努力为班集体、学院争光在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5、综合评价好。在班级七项指标考核中成绩优异寝室评比中50%以上达到“文明宿舍”标准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学院奖学金获得者四项

1、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素质高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组织靠拢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顾全大局,责任心强。

工作好。工作踏实认真,组织能力强,按时完成学生科交办的各项工作;按时参加学生会工作例会,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大胆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出现过失职、失误、违纪现象,按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标准学期成绩在80分以上。

学习好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态度端正,专业成绩优良

2、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学期考试无不及格课程,体育成绩良好。

组织纪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现象,以身作则,处事公平公正,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树立正气,敢于向不良风气作斗争。

工作效果好。积极肯干,大胆管理,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对班级负责,对班主任负责,积极带领班级同学完成学院、班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

模范作用好。事事以身作则,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骨干带头和桥梁的作用,工作成绩显著,在班级同学中威信高,民主推荐评议结果好

3、“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强,无违纪违规现象谦虚诚实,热情待人,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认真值日,热爱公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在学习、劳动课中表现好,任务完成好,成绩优

身体素质好。积极上早操和课间操,无旷课现象,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讲究卫生、预防疾病,身体素质好,体育成绩良好。

根据文件精神,省、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各系(分校区)按照分配指标组织推荐,学生科负责审核上报

4、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件:

学院奖学金评选分为一、二、三等奖一、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由各班组织评定上报,二等奖由各系(部)、分校区组织同年级同专业(工种)进行综合平衡上报。

三、评选表彰方法及奖励标准

1、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及学院奖学金每学年末集中评选表彰一次。

2、评选推荐比例

①先进班集体推荐比例:各系部(校区)班级总数的15%。

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比例:院学生会干部数的20%。

③优秀班干部比例:各系部(校区)班级总数的30%。

三好学生”推荐比例:各系部(校区)学生总数的5%,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推荐,学生干部可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

⑤奖学金比例:一、二、三等奖学金各为5%,一等奖学金各科成绩平均分必须在80分以上;二等奖学金由各系部、分校区平衡推荐;三等奖学金各班报。

3、奖励标准:

①先进班集体奖励200元/学年。

②优秀学生干部每人30元物质奖励。

③优秀班干部每人30元物质奖励。

④三好学生不再发放物质奖励,从一等获学金获得者中评选。

以上评选条件和办法望各系部严格按要求执行。

                                                       学生保卫处

  20138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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