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

培训科工作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培训工作。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学院决议,积极做好各类培训工作。

3.负责培训工作的宣传、联系、招生、协议签定、报名、编班等事宜。

4.根据培训对象编制教学计划,组织教材,并按计划实施教学

5.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再就业人员、农民工、高技能人才等培训鉴定工作

6.负责协调与委培单位的关系,加强相互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7.完成学院下达的经济指标,做好培训、鉴定等费用的收缴工作

8.经常与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培训信息,积极开拓,不断开发新的培训项目,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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