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工作职责
一、教学工作
1.制订学院整体教学规划,结合国家指导性教学大纲,审核并监督落实各系部实施性教学计划,编排、修订校历;
2.牵头制订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3.组织召开学院教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院日常教学工作,组织全院性的教学研究、课堂教学改革、教学观摩活动和日常教学检查工作;
4.牵头做好各系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各系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5.制定学院每年度教研活动方案,并督导系部各项活动的落实。
6.负责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和教学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7.审核各系任课教师一览表,指导编排课程表,负责检查、指导执行情况。负责审核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
8.统筹安排期末考试、成绩管理、毕业生成绩汇总等相关工作;
9.负责学生实训耗材的审核工作。
10.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校际间的教学交流;
11.负责联系并举办专家报告会,定期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来院作专题报告;
12.负责学院项目库建设工作,参与学院教学项目申报工作。
二、技能大赛工作
1.负责制定技能大赛的总体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
2.起草、印发相关文件和通知,确保大赛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沟通。
3.负责各级技能大赛全院师生的参赛组织、协调、或承办及耗材审批等工作,负责各类竞赛成绩的汇总、审核、上报。
4.对大赛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工作
1.积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职业技能认定的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定认定工作计划,发布认定公告。
3.负责组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专家、内部督导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立相关人员档案并对其进行培训考核。
4.负责组织考生的报名、收费和准考证的发放工作。
5.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试运行和试卷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与发放工作。
7.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资料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8.主动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向其报送职业技能认定计划、上报人员信息等。
9.完成省市职业技能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教材管理工作
1.负责学生教材的选用、征订、供应、发放工作。
2.负责每学期授课教师教材供应。
3.负责学生教材费的核算工作。
五、图书馆、阅览室工作
1.负责对图书馆、阅览室和教学公用设施(如录播教室、虚拟演播大厅等)的管理和维护;
六、教学实习工作
1.协调有关科室组织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与技术骨干进行经验交流和观摩学习;
2.协助系部做好学生教学实习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