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安排,下半年即将面向学院在籍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及安排:
认定时间 |
认定计划名称 |
申报条件 |
备注 |
2024年9月5日——9月17日 |
2025年春季毕业生自主认定 |
将于2025年1月毕业的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按注册备案级别可申请中级工或高级工认定 |
1、年龄不满16岁的毕业生,班主任先准备材料,等学生年龄满足要求后再申请进行技能等级认定; 2、二次备案学生,只进行中级认定,不统一打印等级证书; |
2024年10月1日——10月24日 |
2024年9月二次备案学生中级自主认定 |
2024年9月进行高级工二次备案的全日制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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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11月19日 |
2025年秋季毕业生自主认定 |
将于2025年7月毕业的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按注册备案级别可申请中级工或高级工认定 |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班主任负责与每位学生联系(失联学生不予办理技能等级证书,并由系部出具纸质相关情况说明),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系部组织考评员进行认定评价,将评价结果以系部为单位提交材料,报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审核。
三、认定流程
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焦作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实施方案》文件进行。
四、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每系一份,相关人员签字,系部盖章)
2、焦作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科成绩评价成绩汇总表,认定科目以附件1认定科目为准。(附件3,纸质,每系一份,相关人员签字,系部盖章)
3、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审核备案表毕业生每人两份(附件4,纸质,),二次备案学生每人一份。
4、XXXX系技能等级考生信息导入模版(附件5,电子版)
5、证件照电子版一张(近6个月内,白底免冠彩色,照片清晰,大小在40KB以内,格式为jpg)。文件命名为18位身份证号,如:“41010120020101022X.jpg”。
6、学生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学生名字+职业工种命名,如“张山保育师.jpg”),二次备案学生不需要准备。
7、代为申请职业技能认定补贴协议书(附件6,纸质版到认定中心领取或自行打印,签字后到认定中心盖章,一人一份,学生签字,文档扫描制成电子版,照片以学生名字+协议如“张山协议.jpg”,与身份证照片一同放入一个以学生命名的文件夹中,纸质版与其他纸质材料一起交认定中心),二次备案学生不需要准备。
六、认定方式
根据《焦作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实施方案》理论、操作成绩平均分60分以上,平时操行和顶岗实习成绩60分以上者,通过教评结合的自主认定,可直接颁发技能等级证书;未通过教评结合方式的学生可申请考试考核进行认定,认定中心负责理论考核,系部负责操作考核,结合平时表现与顶岗实习表现,取得相关证书
七、相关事宜:
1、各系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各系报名认定的学生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四级/中级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信息采集时,务必要求学生认真核对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防止因填报不准确,造成证书信息错误。
3、对于教评结合的方式未通过评价的学生,各系汇总名单后填写附件7,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交认定中心保存。
地点:焦作技师学院(新校区)临时办公点2137室
联系人:王传伟(15839173086)
焦作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