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依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焦作技师学院作为经备案许可的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对合格者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计划认定时间:
2025年11月22日
二、计划认定职业(工种)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工种名称 |
等级 |
|
化工总控工 |
6-11-01-03 |
|
中级、高级、技师 |
三、申报条件
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日期: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
2.报名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文苑街道丰收东路2188号,焦作技师学院新校区立德楼103室。
3.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请报名人员于工作日携带相应佐证材料及报名资料,前往指定地点,联系王茂公老师(13939105531)提交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五、认定方式
以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个部分,技师增加答辩。这三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评分,只有当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与答辩的成绩均达到60分(含)以上时,考核结果才被视为合格。
六、培训工作
培训相关事宜由学院培训处负责,如需了解培训安排,可联系培训处薛主任(13782794770)。
焦作技师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