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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7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同时结合教育局开展的2018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情况,决定开展学院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优质课教学评选参评对象为现任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

1.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能够认真履行义务;

2.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

3.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教学成绩良好,师生评价高。

二、评选办法和标准

(一)评选办法

1.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通过讲课、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讲课,由教师本人按照教学进度、完整的教学环节准备一节授课内容;听课,由校评审组和相关学科、相关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评课,采用集体评议、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的办法进行。

2.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优质课评选,上报评选过程性材料。焦作市教育局职成教研室负责全过程监督,将组织评委对候选一等奖参评教师逐校逐人听课评分,并对各校的推荐结果进行认定。

(二)评选标准

参照《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评选参考标准》(见附件2),引导教师贯彻现代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突出体现新课改特点,充分展示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活力课堂。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教学系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领会优质课评选活动精神,鼓励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对申报教师进行多方面综合评定,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系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每名教师限申报一节优质课,申报人如有辅导教师,限报一名。

(二)校级评选。

竞赛分两个步骤进行。10月1日前为基层动员选拨推荐阶段,10月1日----11月15日为学院竞赛阶段。

9月28日前,各教学系将附件3《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评价表》、附件4《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及参评教师任课教学计划进度表、校级评选教学设计、课件、学案、课后反思等资料报送教务处(邮箱jzsjsxyjwk@163.com),所报参赛的教学内容必须与授课计划进度相符,若遇特殊情况或冲突再行调整,教务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编制竞赛日程,各教学系要协助做好竞赛的相关工作。

竞赛评委由教务、六个系、人事等单位产生。各部门评委选定后,听课评比期间不要随意更换评委。

(三)市级认定。各职业学校按照本校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对学校推荐的候选教师的讲授课程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所有一等奖推荐课程须在全校以公开课形式进行展示,届时将通过市教育电视台微信平台进行现场直播,所有参评学校都要组织教师集中观摩本校及外校的公开课,并将组织观看公开课情况(参加人员及现场照片)报市职成教研室。

市教育局将对符合评选程序完整、环节公开透明、评选结果公正无异议等条件的自评学校推荐的一、二、三等奖结果进行认定,对弄虚作假、未按照程序开展优质课评选、推荐及其他违纪者,取消当年及下年度自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省级推荐。评选结果将作为推荐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依据,根据名次排列等额推荐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

(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一要坚持面向教学第一线的原则;二要坚持日常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优先推荐原则;三要坚持新课改优先的原则;四要坚持理论课和实训课并重的原则。

(三)参评课程内容原则上按教学计划进行,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附件:

1. 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评选参考标准

2. 2018年度优质课评选申报教师综合评定打分表

3. 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评价表

4. 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 

                                            焦作市技师学院 

                                              2019年3月7日

1. 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评选参考标准

2. 2018年度优质课评选申报教师综合评定打分表

3. 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评价表

4. 2018年度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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